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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和王书一离开村子,走在通往县城的黄泥路上。
路旁是大片的稻田,农夫们弯腰劳作,远处还有几只水牛悠闲地吃草。
王书一感慨道:“江南虽是富庶之地,可民间疾苦仍多,想科举入仕,一为光宗耀祖,二为治国安民。”
李志却在内心吐槽:**“治国安民?不如先治治我这双快走断的腿吧。”
**他穿着木屐,走在坑坑洼洼的路上,每一步都能踩出一声“咯吱”
。
加上他身上这身破旧的麻布衣服,活脱脱一个落魄乞丐的样子。
快到县城时,路边出现了一片集市。
人声鼎沸,小贩们吆喝着:“刚出炉的烧饼哟!”
“千年神丹,包治百病!”
李志咽了咽口水,摸了摸兜里空荡荡的口袋,叹道:“现代有外卖,我却只能在这忍着。”
两人正准备离开集市,却看到前方突然有人大喊:“抓贼啊!
有贼抢钱啦!”
只见一个矮胖的小混混抱着一个钱袋撒腿狂奔,后面一个大妈气得满脸通红。
李志一激动,忘了自己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程序员,直接大喊一声:“站住!
放下那个袋子!”
小混混回头看了他一眼,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哪来的傻子?”
他加快脚步,正准备溜走时,王书一冷不丁地扔出手里的扇子,精准砸在小混混的脚上。
小混混脚下一绊,摔了个狗吃泥,钱袋也飞了出去。
小混混还没爬起来,就被后面追上来的大妈逮住了。
大妈一手叉腰,一手夺回钱袋,气得大骂:“连老娘的辛苦钱都敢抢?小兔崽子,今天让你长长记性!”
说着,抡起手里的竹扫帚就是一顿狂抽,直打得小混混满地乱滚。
李志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擦了擦冷汗:**“这古代大妈真不好惹……”
**而王书一倒是一副淡定模样,摇着头说道:“贼人不足为惧,咱们还是继续赶路吧。”
就在他们准备离开时,小混混挣扎着爬起来,瞪着他们咬牙切齿:“你们两个,别以为今天就这么算了!”
说完,灰溜溜地跑了。
李志心里顿时生出一种不祥的预感,但没多想,毕竟当务之急是赶紧进城吃顿饱饭。
两人走了大半天,终于到了县城。
眼前的景象让李志眼睛一亮:青砖灰瓦的高楼,热闹非凡的街市,还有穿着锦衣的富商悠闲地骑着马路过。
与乡村的落魄相比,这里简直是天堂。
“这才像回事嘛!”
李志摸着饿得咕咕叫的肚子,对王书一说道,“咱们赶紧找个地方吃饭吧。”
然而,当王书一摸了摸自己的钱袋时,却露出了尴尬的表情:“那个……我的钱不多了,估计只能买两个馒头。”
“就两个馒头?!”
李志差点没跳起来,“你可知道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吗?”
王书一无奈道:“要不你帮我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挣点银子?”
李志灵机一动,扫了一眼路边的摊位,突然注意到一个“字画店”
的牌子。
他记得自己小时候学过一点硬笔书法,手还算稳,于是决定尝试一下卖字画赚钱。
他拉着王书一跑进店里,随手抓起一支毛笔,挥洒开来写了几个苍劲有力的大字:“鹏程万里”
。
店老板看得啧啧称奇,赞道:“字不错,是家传的书法吗?”
李志心中暗笑:**“这字其实是我高考前背的模板练出来的。”
**不过他脸上却一本正经地说道:“当然,这是‘天外学问’,别处学不到。”
老板信以为真,立马掏出五文钱买下了这幅字。
五文钱虽然不多,但至少够两人吃上一顿像样的饭了。
李志总算感觉到了现代人的一点“技能加持”
,暗自得意道:“看来混古代也不是完全没希望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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