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和风澈夜吃了散伙饭后,白夕没有直接回公司而是去了一个地方。
一个颇为美丽的地方!
兰花坊!
之所以叫兰花坊,必然是和兰花有关!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因为兰花坊里面种植了成片的兰花,故而才叫兰花坊!
当她来了兰花坊时,远远地,便看到一名有着一头细碎抵肩长发,穿了一袭淡蓝色衬衫,颈子上佩戴着一枚兰花玉坠,同色休闲长裤的男子,笔直的站在圆形石桌前,轻摇曳着一把画着兰花图案的折扇,望着放在石桌上的兰花画出神。
显然此副兰花画是他刚刚所画好的。
因为兰花画旁边放了文房四宝。
白夕看着这么一副画面,真心觉得美!
而她对男子能想到的只有四个字——温文雅尔!
眼前的男子是一个颇为温文雅尔的男子……
当然,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真的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和她一样喜爱兰花的人。
她很喜欢兰花!
从小就喜欢。
这是她在认识齐亦烆后,才知道的。
知道他对兰花也喜欢。
非常的喜欢。
喜欢兰花的程度,可以说不亚于她喜欢兰花的程度。
没错!
眼前生的颇为温文雅尔的男子是齐亦烆!
齐家大少——齐亦烆!
她和齐亦烆认识。
五年前就认识了。
而她是怎么来这里的?
则是搭乘出租车过来的。
风澈夜将她送回公司前的十字路口后,她便搭乘出租车过来了这里。
之前和张妖妖去食阁,她没有开车去,而是坐的张妖妖的车去的。
齐亦烆感觉到了有人在看他,回神,将视线从兰花画中移开,抬头,看向白夕,微怔,随即,微微一笑,柔声说道:“来了。”
“嗯!”
白夕轻应,移步,朝他走去。
进入舞文弄墨亭,站在他身边,看向兰花画,轻笑:“落笔流畅、潇洒,笔笔精要,几乎将兰花画的传神如真的一般,画的真不错!
看来,几日不见,你的画功又增进了不少。”
此刻,齐亦烆在亭子里!
“比起你,我还是差了点。”
齐亦烆失笑。
白夕画的兰花,他见过,远远要比他画的好!
“算你有自知之明!”
白夕莞尔一笑。
“呵!”
齐亦烆被逗笑了。
白夕见此,伸出手,拿过了一旁的毛笔,占了些墨后,开始熟练的在兰花画上写字。
“婀娜花姿碧叶长,风来难隐谷中香。
不因纫取堪为佩,纵使无人亦自芳!”
齐亦烆微怔,随即,轻念而出。
对白夕的举动没有不悦,反而很喜欢。
白夕写了一首清朝爱新觉罗玄烨写的《咏幽兰》!
“好诗!
好字!”
男子看着白夕写的诗,忍不住赞美道。
白夕的毛笔字是现在颇为受欢迎和喜爱的瘦金体字体,写的非常好看。
可谓运笔灵动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字字可见风姿绰约。
白夕将毛笔放回砚台上:“那也是你画的画好!
看到你画的好,我才想写这么一首诗上去。”
她将一切都归功于齐亦烆将兰花画画的好。
这也是她想填写首诗上去的初衷。
“呵!”
齐亦烆再次被逗笑了,“说不过你!”
白夕开心。
“怎么来了?”
齐亦烆想到了这个问题,疑惑看向白夕,沉声道。
对白夕会来好奇。
“当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这是一部结合历史,穿越,厚黑和策略等元素的小说。主人公回到三国最初的目的是为了和三国英豪们一较高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初衷在悄然发生着变化。也许,争霸并不是乱世中唯一的出路...
我,为什么是神?在谈论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忏悔我的罪。高台上,身穿黑袍的安乐朗声道。首先是,犯下暴食之罪的我。只因腹中的饥饿,便攫取祂的身躯作为食粮。然后是,犯下懒惰之罪的我。广泛招收信徒,给予他们福报,为他们提供了从工作中发掘出人生意义的机会。接着是,犯下色欲之罪的我。见神赐的修女貌美,于是犯下嫉妒之罪的我犯下妒忌之罪的我犯下愤怒之罪的我最后,是犯下贪婪之罪的我。因为无止境的贪婪,我谋夺了祂的...
龙宇凡,世界鼎鼎有名的龙影雇佣组织首领,为了过上平凡的生活不顾一切回到华夏国。...
他是世人皆知的残废,却唯独让她夜不能寐!我残你废,天生一对。不如,拼个婚?那一夜,她挑起他的下巴,长这么好看,可惜是个残废,只具观赏性。观赏性是我的小优点,我最大的优点是实用性。隔日,某女扶腰瘫软无力,某只残废,眉眼含笑,春风十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说好的残废呢?!她叉腰怒吼老娘不干!某人邪魅一笑这种粗活,我来就好!读者群95148694已完结作品七夜宠妃王爷,我要休了你驯妻成瘾无赖九皇妃...
庙里的泥娃娃,不能随便抱回家,那是一些飘零的游魂,一旦抱回家,就会结上阴缘恐怖之旅现在起航,还犹豫什么,赶快加入晓东的团队,一起去经历那些惊悸离奇的回忆吧。...
混蛋!别过来,再过来我报警!!抱紧?某男挑眉,欺身向前,大手用力的搂着她,这样够紧吗?啊啊放开我!老色狼!因为一句舅舅债,侄女偿,温凉被迫嫁给比她大十岁的大叔霍枭。原以为是个冷心冷清,清心寡欲的老男人,没想到是一个夜夜狂撩不停的恶魔。大叔套路深,她要离婚!要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