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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夏侯渊 朱灵简直带着八千头猪啊(第1页)

寒蝉凄切,降于草中低鸣。

有人在黑夜中掀起狂风,在乱军之中披靡。

他,最擅长的不是槊。

而是剑。

十岁时,跟师父学剑。

剑法,叫《单福杀人剑》。

刘云初识剑谱,曾问过师父。

“为什么不用徐庶这个本名,要用单福这个名字。”

师父回答:“为人报仇,杀了人,惹了祸,得改名。”

刘云又问:“杀了多少人?”

师父答:“月黑风高夜,一個人,一把剑,灭了一个家族!”

……

黑夜,是刺客的掩护!

往昔剑招,刘云不曾忘却。

如今临敌,昔日所学,尽数在脑中回顾。

单福的剑法,乃是刺客之剑。

出招狠辣,一击必杀。

每一剑出手,便有一名魏兵的喉咙被割破。

这剑法招式,不似汉军中的刀法那般大开大合。

全然是专挑破绽,喉咙、腋下、后颈。

所有铠甲无法覆盖到的地方,尽是被一剑横掠,当场毙命。

周遭魏兵见状,如见鬼魅身影,早被吓破了胆,哪敢靠前。

“鬼!

鬼啊!”

还不等刘云杀穿,先登死士以外的魏军杂兵已经撤出一条道路。

毕竟,一旦自个儿死了,家中的妻女就得尽数为奴。

捞不到半点好处,谁会去跟这个疯子玩命啊……

饶是朱灵在阵后气得破口大骂,可是他麾下的部曲们这些年来已经心头麻木。

“将军,我夜不能视,又没月光,根本看不清人啊!”

“将军!

我也看不到!”

这支部曲,跟摸鱼将军朱灵混久了,也学精了。

知道咱们是杂牌部队,专门给夏侯渊打杂的,谁真的去卖命。

再加上黑夜茫茫,谁也分不清谁。

就是躲在后面摸鱼,也没人管的住。

古代底层人饮食很差,营养不良,军中士兵多有夜盲症。

一说夜不能视,你总不能黑灯瞎火让人家乱砍自己人吧!

倒是偶尔还有几个不怕死的魏兵悄悄绕到刘云身后,想从背后给他一矛。

结果,刘云仅是一道冷眼瞥去。

这士兵便吓得心头惶恐,悄咪咪的各自退散……

事实上,不止是朱灵的这支队伍这么摸鱼。

魏军除了中军以外的杂牌部队,普遍有这种心理。

若不然,历史上赵云在汉水之战,也不至于摆个空城计,靠着几十个骑兵就能把魏军冲垮。

文鸯也不可能杀得七进七出,无人敢挡。

由暴力机器和强制控制人质的法律体系组建的军队,天生就有这样的士气短板。

打顺风仗人人如虎,一旦逆风,都想着各自保命。

只不过,魏军杂牌兵的短板,一直被他们庞大的兵员数量和实力强大的中央军所掩盖。

如今夏侯渊的中军被大败过后,这样的短板才逐渐暴露。

……

就这样,刘云横眉冷对千夫,在夜色的掩护下一阵杀伐,很快便冲入中央,将地上的庞德拉起。

庞德眼神迷糊,抬头望向那青年。

“升之?”

“令明,别说话,我们走!”

庞德浑身重伤,已无法站立,只能和刘云勾肩搭背,一瘸一拐的走出包围。

庞德看了一眼身旁的这个年轻人。

英姿飒爽,无人敢敌。

当真是一席白袍开道间,千军万马莫敢前。

庞德心中酸涩,早已打算赴死,没想到最后关头,还是没死成。

“你小子……可真敢来啊。”

刘云扛着庞德的手臂,执剑四顾。

“我说了,要一起回南郑喝酒。”

“谁也挡不住我!”

“走!”

刚走几步,一群魏兵围杀而上。

句扶也迅速从侧翼杀入阵中,与刘云会合。

“祭酒,先登死士围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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