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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时间里,我没有真正离开过戏剧学院。
17岁那年离校,我忽然自由了。
爸爸原本希望带我回澳大利亚,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但我希望留在香港闯荡电影圈。
毕竟学了10年的功夫,片场可以给我施展拳脚的机会。
爸爸看我态度那么坚决,就在新蒲岗给我买了一间小公寓,花了大概港币4万块。
那里面有我妈妈多年攒下来的小费和爸爸辛苦做饭炒菜近10年的8000澳元存款。
那一刻,我忽然理解了当初爸爸妈妈离开的决定,毕竟他们没有能力赚大钱,只能靠日复一日的体力劳动,用辛苦攒下来的所有积蓄,给我买一处容身之所。
多年后,爸爸回到香港,一直住在那间小公寓里。
我很多次希望他搬家,搬到给他买的大房子里去,有更好的居住环境,他每次都拒绝。
后来我只能骗他,那个小房子卖掉了,他这才搬出来。
直到过世,他都以为我已经卖掉了,但其实直到今天,那间小公寓仍然在我的名下。
那是爸爸妈妈留给我的纪念。
在这间公寓之前,我从来不曾有过属于自己的房间。
小时候跟爸妈睡一张上下铺,后来在学校睡大通铺,现在,终于有了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
尽管房子窄小破旧,但我已经非常开心了。
刚开始的几天,我到处去找了一些材料,自己做了几件简单的家具,然后就在家里等待片场的工作机会。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我从热热闹闹的群体生活忽然变成一个人,开始学着适应孤独,但其实直到今天我也没能学会这一点。
每天早上,我很早就起来,买些吃的带上大巴车,跟着大家一起来到邵氏片场。
当时邵氏是最大的电影公司,旗下有规模很大的电影城和摄影棚,我们一群相熟或不熟的武行,天天混在那里等待机会。
所谓的机会,不过就是当不露脸的各种人肉背景,或者是被踢被打被砍被抽的临时演员。
有时候也会被制片叫去做一些体力活,帮着搬搬东西之类。
无论如何,只要在现场有活干,我们就很开心了。
也是在那个阶段,我遇到了自己的初恋。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无比美好,我经常为了跟她约会而逃避开工。
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会把在片场发生的好玩事情讲给她听。
直到有一天,她父母听说我的职业之后,断然要求她跟我分手,毫无商量余地。
她爸爸说的话我到现在还记得:“一个武行,不会有出息的。
你不要碰我的女儿。”
片场的辛苦与危险,都比不上这一句话给我的打击大。
我终于第一次体会到现实的残酷,这种对自尊心的践踏,杀伤力远远大过在学校被师父痛打一顿。
我把家里的一只椅子砸得稀烂之后,慢慢冷静下来,开始思考未来。
也许在那之前,我没敢想过要出人头地,功成名就,但在那之后,我知道自己未来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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