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虫族之大众情虫的日常生活》最快更新[630kan]
梵兰是一个有点包袱的雄虫。
或许不止有点。
和许多人、许多虫所追求推崇的那种美而不自知不同,他非常清楚自己是好看的,美丽的,也非常清楚那些自生来起,便由于好看而获得的便利与善意。
与他人相处,被他人友好对待,有缘多次相遇,至某天突然受到对方的告白,惊讶无措他怎么会喜欢我,我该怎么回应——这一套发展,在梵兰身上是不存在的。
他看着一个初识者的眼睛,便明白其中那出于外貌条件而滋生的好感,明白那眼里的兴趣,明白对方不自觉想要好好表现的友善态度,明白一次次预谋的巧遇。
如何在兴趣成为执念之前,将其转变为心甘情愿的释然,这才是他首先学会的东西。
当然,他还年轻,水平有限,总会留下些不甘不愿的例子,这就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了。
回到包袱。
说他有包袱,是因为他不仅清楚知道自己好看,他还非常乐于,且擅长于,将自己打扮得更加赏心悦目。
他喜欢搭配,喜欢饰品,注重着装,在意体态,在地球上时他就是那种相比于大部分男人而言显得过于讲究的男人,一些较为低俗的男性眼里的“会喷香水的娘娘腔”
。
而成为雄虫之后,他也曾因为雄虫的社会处境和更加惹眼的相貌,而考虑过是否要低调一些,是否要不那么打眼,是否要习惯藏拙——然后这样的想法被他的发小莱斯特暴力击碎,梵兰只能叹一口气,非常情愿非常迅速地放纵了本性。
在地球上他尚且属于“注重”
打扮,是对自身形象的负责,是生活之余维持一点漂亮男人的包袱和审美。
而雄虫梵兰则远不再止于注重,是明晃晃的喜欢,是饶有兴致的热衷。
陇雅曾不止一次可惜过梵兰不去从事时尚行业,他说如果梵兰愿意和他一起创立品牌并以自己作为代言模特,一年之内这片市场必定洗牌。
梵兰则表示创立品牌是不可能创立品牌的,听起来好麻烦,没有丝毫事业心这样子。
虽然不管在他们的圈子里,还是在第一首府学院里,其实都已经隐隐流行起了对于梵兰的穿着风格的模仿。
当然,不要把“热爱打扮”
想象得太刻意浓重了,有时候他的打扮不过是“让领口斜向敞开”
而已,至于在看者眼里那股浑然天成自然随性的气度……嗯,这不就是效果所在吗?
这一层面的打扮曾经收获了以莱斯特为首的直雌困惑的目光,他们坚称梵兰不管打不打扮分明都是一样的好看。
梵兰:不,你什么都不懂:)
是的,他们不懂,但不妨碍他们送梵兰市面上任何一个奢侈品牌中任何一个季节系列的服饰饰品。
以至于梵兰其实另有两栋同样距离契拉索主宅不远的独栋别墅,里面没有别的,就放衣服。
哪怕热爱穿搭如他,换衣的速度也始终赶不上新衣服填充的速度。
真是有点幸福的烦恼啊。
作者有话要说:
短小如我……翻前面设定的时候突然注意到一个宝的评论,提到“既然卢锡安宝贵到这种程度,那么不该虫族上层势力给阿兰做思想工作让他娶卢吗”
。
答案是因为上层势力永远不止有单一的一方,正是因为卢锡安宝贵到这种程度,才使他在做出绑架+猥xie阿兰(雄虫)这种切实罪名下,再在契拉索沃什杨等等势力施压下,才仅仅付出了禁足的代价。
他的头脑是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关于扎错针,女神对我吐气如兰新郎洛无殇帮小舅子顶罪,入狱四年习得一身本领,医术超群,权势滔天,富豪权贵趋之若鹜,他却主动放弃滔天权势,只为回到妻子身边,却被当场离婚。前妻你的罪犯身份,已经配不上成为美女总裁的我。...
兔子发新书啦八零军嫂是神医,新书打滚求支持,推荐票砸过来吧!!江明夏受尽冷眼嘲讽,尝尽人生冷暖后,死了。她想,年少时恶绩累累,这大概就是报应吧。重生归来,弃恶扬善,洗尽铅华,做一个众爱的好少女呵呵,开什么玩笑!虽然她本就是女中纨绔,但因错信身边人,被人利用导致在乎她的人都糟了难,这辈子,她得讨回来!谁想到出去遛个弯,却捡回一个祸害,祸害啊,她喜欢!某人看着满面春风的江明夏,暗道这丫头,又出去祸害谁了?兔子建了一个书友群,欢迎大家来敲门,561925087...
小时候,看着村里的老人请公祖上身帮得怪病的人治病,我因为好奇就学着大人的样子偷偷请公祖上身,直到公祖真的上了我的身,我的怪人人生开始了...
预收没办法,只能给偶像当老婆了求收藏池望长得好看,学习好,有上进心,上着名牌大学H大,前途无量,唯独只有一个短板穷,穷得裤兜子插进去都能露俩手指头。 因为这个他化身打工皇帝,四处兼职打工...
待到秋来九月八,我花开后百花杀!拥有仙品武魂奇茸通天菊的月关为何会沦为打架没赢过,挨打没输过的存在?他又为何对教皇比比东恭敬有加,从始至终没有过丝毫背叛之心?一个不怀好意的系统,一个看似冷酷实则逗比的宿主,两者的到来,又会对斗罗大陆带来怎样的改变?原著为骨,幻想为翼,如有雷同,那肯定不是抄袭,而是借鉴。如有不同,大家也别上纲上线,毕竟是一部同人,想看原著的,出门左转。第一世...
杏林世家继承者沐云澜,在与别人比武时,莫名穿越至傻女沐云澜身上。当她睁开眼时,一片鲜红反映过来时,已嫁为人妇。从此,天旭国轩王府西院,时常发生鸡飞狗跳半夜闹鬼之事,却也好不欢乐。他,邪魅倾城,惊才绝艳,虽在朝中无权,却名满天下,引得皇帝心生不满,意欲羞辱。一纸赐婚,他娶了那个天下皆知的傻子,也碎了一地少女芳心。可是,他乐的守护这份天真痴傻,哪怕他早已看出她是装的。而她也乐的享受这份保护,哪怕她知道,他早已知道她并非痴傻。只是,当他为护她而中毒昏迷时,她怒了。老娘装疯卖傻,可不代表真傻。伤了她沐云澜的人,那就等待着接受她的怒火吧!护她者,她便护其一生一世伤他者,她定叫他生不如死!从此,世间多了个倾城狂妃从此,世间出现名逍遥神医。本文1小三,男强女强,宠文爽文。欢迎各位来跳坑,一起来逗渣爹,虐敌人,整炮灰。作者思维奇葩,如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乱入,纯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