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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子叔是个苦命人。
这是朝夕从王阿凤嘴里听到的。
在十年前,朝夕还是个小不点时,六子叔便流浪到玄霄山脚下安家,当时啊,王阿凤还没支棱起茶肆,只是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倒是陈六子这外地来的异乡人点了她两句。
这玄霄山下,旅客来来往往,山上仙师又好说话。
何不支个茶摊,卖一两碗茶水钱。
虽说赚的少些,总比那一亩三分地,早出晚归强上许多。
王阿凤听了进去,且说干就干,第二天风风火火跑上玄霄山借了张桌子,傍晚时候,杨禾就拉着半大的花秋下了山来,喝了王阿凤泡的第一杯茶。
往后呀,十余年间,王阿凤变成了王大娘,小茶摊变成了大茶肆。
陈六子功不可没。
早些年前因为邪修肆虐,王阿凤一直没落个家,用朝夕的话来说,六子叔长得还挺俊的,又高又白,其实打心里讲,王阿凤是中意陈六子的。
可陈六子却从未正面回应过王阿凤,只是每天做完了农活,搬着个板凳,朝着南方望着,一声哀叹胜过一声。
所以王阿凤气呀,这个人,时而亲切时而疏远,看着就来气。
便每天骂着陈六子生了一副贱驴相。
可就如同王阿凤所讲的,她也没真盼着陈六子死呀。
但李朝夕熟悉的那个俊汉子,会骂她不惜命的六子叔,真没了。
“来自南方?”
顾清听完了十一师姐讲的故事,又看了眼木桌上鲜红的一碗青红辣椒。
“是蜀南嘛?”
朝夕悲伤的看着那碗辣酱。
“果真还是十三师妹聪明。”
“蜀南气候湿润,多生湿气,当地人常食青红之物,此物辛辣,可驱内湿。”
“六子叔确实是从蜀南逃来的。
“
顾清摸着碗,记忆翻涌。
以前村中确实有户陈姓人家,家生六子,十年前,陈家老六走失。
但却有一点对不上。
那走失掉的是孩童,而不是,一个壮年男人。
或许陈六子是来自他处,姓氏只是巧合而已。
“十一师姐,那这些地上的内脏呀,肉块呀,也并不是六子叔的遗体?”
朝夕嗯了声,指了外面的尸体。
“那才是真正的六子叔,这些不过是血修蜕下的躯壳而已,不然为何我们在门外不见鲜血。”
“至于王阿娘脸上的鲜血,也是血修弄出的假象罢了。”
以邪法修炼成仙,有许多途径,有如同蛇蜕壳般的聚血生窍法,有饮人血啖人肉的逆血往生咒,还有招魂纳魄的黄泉悲秘诀。
这些邪法无一例外都以大仙之法为柴火,凡人为柴。
无辜者,皆苦。
“这聚血之修想钓上一条大鱼,这才在我们来之前,按耐不动。”
朝夕从衣裳摸了又摸,掏了厚厚一叠符咒出来,她挑了半天,终于是找了张看起来最普通的符咒。
她带着顾清出了木屋,来到六子叔尸体好几米远。
“聚血修夺舍人后,会吸食被夺舍者全身血液,从而融为一体,在此期间,被夺舍者神智全无。”
“其实我是打不过这聚血二境的邪修的,我还尚未筑灵,但我下山时,大师兄悄悄耳语,说这邪修内里受了重创,我收拾他足以,想来,一定是六子叔在最后时刻醒了,做了一些事,才让这邪修如此虚弱。”
她扬起手中那种看起来最普通的符咒,咔刺一下撕开,轻飘飘的丢在陈六子的尸体之上。
李朝夕眼泪汪汪。
“我还说有一天,再被二师兄逮着踩他药园,就用这张写了一月的符咒劈他,却没想到,用到了这儿。”
极其滚烫的火焰凭空开始在六子叔身上燃烧。
顾清双手抵在面前,挡着这滚滚热浪。
陈六子的尸体猛地站起,假死状态下的邪修手指一张,一片血雾从他身下漫出,就要再次将他包裹熄灭火焰时,那符纸细细延伸出几条金丝,直接将他牢牢捆住,极其刺眼的光芒忽然从天上亮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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