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凤歌眸光微眯,将信将疑的捏了捏机器人的鼻子。
一秒,两秒,三秒!
终于!
噗呲!
一声,机器人开口了,然后,吐了凤歌一脸的水!
“老大老大,是不是很厉害,这个东西会吐口水!
而且而且,你只要捏它的耳朵,它还可以吐酱油!
扯他的头发,它还能吐辣椒酱!
而且这还特别结实,拿过来当板砖绝对能把那群混蛋的头打爆,才一百八十两银子,是不是特别划算?!”
小千幻说着,一脸的兴奋,还带着点点骄傲,等待着凤歌的夸奖。
站在原地,被吐了一脸水的凤歌,表情有点僵硬,“我可以先把你这白痴脑袋打爆吗?!”
“一百八十两,可以买一百个鸡腿,一千个烧饼,一整堆的糖葫芦,你就给我买了这个破东西回来?!”
“死小子,你别给我跑!
!
!”
凤歌说着,已经向着小千幻的方向追杀而去。
小云雀眨了眨眼睛,转身跑开了,嘴里还默念着,鸡腿,烧饼,糖葫芦,主人要吃。
站在原地,夙夜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一想到要带着这三个家伙上路,就有些头疼。
“公子,还要不要坐马车了啊!”
不远处,等了许久的拉车老头有气无力道,旁边的老狗,也汪了一声。
站在原地,夙夜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一想到要带着这三个家伙上路,就有些头疼。
最终,又补偿了几十两银子之后,凤歌等人才将老人家连同马车一并退了,毕竟,她们要去的是条件艰苦,满是沙漠的魔族战场,路途遥远。
虽然他们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是让这么一个老弱多病的老人拉车,良心真的会痛的。
终于,换了一辆正常一点的马车,一行四人,向着遥远的人魔战场浩浩荡荡的前进!
星夜大陆和魔界的交界地,或者说是人魔战场,其实是一片广袤无垠的巨大沙漠,名为烈焰沙漠,位于星夜大陆的最北方。
由于是沙漠地带,气候变化无常,条件非常恶劣,这也是为什么最开始的时候,古宵院长就说的,他们需要的战士,不是养尊处优的公子小姐,要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生存下来的。
从南道北,一路走来,温度一点点降低,由于血族位于星夜大陆的最南方,魔族在北方,可以说是天南地北的距离,从小被束缚在血族的小千幻,这是第一次走那么远的路,知道,原来地方的不同,温度的差距也会有很大。
一路走来,兴奋异常。
云雀依旧沉浸在每天都能够投喂凤歌的幸福之中。
凤歌自然是埋头于吃和修炼中,这本罕见的天品冰系奥义,自从夙夜丢过来,可以说已经到手了两个月,但是,凤歌依旧领悟不了,自然指望着换一个环境,或许会有突破。
至于夙夜,三天两头不见人影。
就这样,一行四人,在马车上奔波了将近半个月。
就在凤歌觉得,她快要发霉长蘑菇的时候,火阳城终于到了!
火阳城,星夜大陆濒临沙漠的最后一座城市,陆地和沙漠的交界地和中转站。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个少年穿越而来,落在了不死老卒之家,圣贤教诲心中过,还有长刀手里留。刀劈四面悲歌止,诗定江山国祚持。还有,还有翻云覆雨只手遮天!翻云覆雨江湖事,少年持刀锋,杀尽牛鬼蛇神。只手遮天庙堂谋,少年扶风起,扫尽腐朽悲哀。君子有风范,与之为伍肝胆照。美人倾城,白衣剑舞,琴棋书画,佳人怀春,不枉世上走一遭。(精品老书大宋好屠夫,可往品鉴,必不失望)...
本书又名从天行九歌到秦时明月秦时月下踏九歌。也许是上天看不过韩歌英年早逝,所以给了他重活一次的机会。这里是秦时明月的世界,作为一个商人的韩歌表示,我真不喜欢焰灵姬,我只是想在这个冰冷的世界找到一丝丝温暖而已。焰灵姬冷漠地看着他,为何救我?韩歌笑了笑,不为何,非要解释的话,你好看,我好色。...
因家道中落,我不得不被迫出嫁,更要命的是嫁的人竟然传说中很有势力的老头子。新婚之夜才发现,原来他不是老头,而是一个气场强大的冷酷俊男。他是作风低调而神秘的金融奇才,纵横一方的枭雄,势力庞大的大人物。可他却对我颐指气使,为了家族,我只能逆来顺受。爱情却在相互折磨中慢慢滋生,爱是不讲道理的,一但爱上,便再无法回头。后来我才发现,一切都另有隐情,他跌下神坛,我不离不弃,我能否助他渡过劫波重拾骄傲?请你耐心读下去,就算你不热泪盈眶,你也一定会荡气回肠。...
关于叶幽兰的穿越日常前一世负心人算计她,一张草席打发了她,这一世重来,故事发生了偏移,好姐妹嫁给了负心男,还为他的事业奔走筹谋,送他上青云。叶幽兰只能改变策略,先过好自己的生活,再寻找时机,新仇旧恨一起算。...
诸位,我是会说话的肘子,我回来了。 这是一个新的故事。...
天生丹田闭塞如铁,少年隐忍七年,无意中遭遇雷电风暴,得碎星入体,破穴窍,刻神纹,成就神魔霸体,横扫亿万天才!神纹,武道双修,霸绝天下,万古独尊!书友群389605160,欢迎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