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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死过一回的人了,秦妙心里怕得很,脑袋却十分清醒,知道此刻叫出声来,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没有耐心与元琛虚与委蛇,秦妙索性开门见山,说:
“镇国公先是将金银送到我身边,然后又是大雁,今夜甚至不请自来,您就是这样报答救命之恩的?”
秦妙这话说的十分不客气,一双凤眼瞪大,高耸的胸脯随着呼吸的频率不断起伏,小手死死攥着手帕,恨不得在上面戳出窟窿来。
元琛是习武之人,只听到秦妙的呼吸声,就知道这女子定然是气的很了,不过看着她白玉似的小脸泛起绯红,眼睛上好像蒙上了一层水雾,新鲜娇嫩的仿佛晨间的牡丹花似的,让人忍不住伸手采撷。
轻笑一声,元琛摇头道:
“秦小姐怕是误会了。”
秦妙不懂元琛的意思,只听这男人继续道:
“你对我并不是救命之恩,当日即使你没有将我带回忠勇侯府,赵芙蕖也困不住我。”
这一点秦妙心知肚明,前世里元琛也成了镇国公,领兵打退了辽兵,所以她当日救与不救,当真没有半点儿差别。
元琛戴着冰冷的银色面具,隔着面具,秦妙无法判断出男人的神情,问了一句:
“既然如此,还请镇国公大人不记小人过,放过小女子一回,可好?”
红唇轻启,秦妙小脸儿上带着不容忽视的期待,她是真的不愿与元琛纠缠在一处,这男人的手段十分狠辣,若是自己惹怒了她,恐怕不止会丢了性命,就连偌大的秦家,说不准都会在顷刻之间烟消云散。
“放过你?”
元琛嗤笑一声:“为什么要放过你?当日是你主动招惹我的,覆水难收,你现在说什么,我都不会改变主意。”
“你难道真要娶我?”
元琛不语,忽然站起身,大掌捏住秦妙的下颚,欺身逼近,他本来就生的肩宽体阔,打小儿在军中长大,身上自然带着一股子摄人的气势,京中那些油头粉面的书生自然是远远比不上。
被这样的男人紧盯着,秦妙觉得自己好像是猎物,落在猛兽手里,这畜生不止打算吃了她,还准备在吃了她之前,好好玩弄一番。
“娶……也可以不娶。”
一听这话,秦妙觉得下颚的刺痛都轻了几分。
“真的?”
“若是不娶你的话,秦小姐留在元某身边伺候三年,当个暖床丫鬟,如何?”
秦妙怒极反笑,她现在总算明白了,元琛就是个无耻之徒,他今日来到忠勇侯府,无非是打算羞辱自己,无论有名分的明媒正娶,还是没名分贴身伺候,都是如此。
闭了闭眼,秦妙强忍住把这只脏手拍下来的冲动,皮笑肉不笑的说:
“镇国公,天涯何处无芳草,小女子是有几分姿色,但天下间美人儿这么多,找个合心意的岂不更好?”
常年握着刀剑的手掌积了一层厚厚的茧子,摩挲着女人细嫩的面颊,力气不大不小,但却好像砂纸一般,疼的厉害,将秦妙脸上柔嫩的皮肤都擦红了。
光疼还不算,只听元琛十分无耻地说:
“元某觉得秦小姐就挺合心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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