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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后,穿过一条小径走上半个时辰,便是一片僻岭,这里荒木丛生,有群狼居住,所以也是处理尸体的绝佳地方。
按照惯例,飞鹰与雪豹在处理后事时,会将人先杀死,然后丢到这僻岭,不出三日,尸体绝对会被啃得一干二净。
可是,这次他们要处理的,是他们一起出生入死多年的同伴,秋水。
纵使秋水犯了不可饶恕的罪孽,可身为曾经的同伴,飞鹰与雪豹的心里还是五味杂陈。
望着雪豹身上扛着的灰色麻袋,已经隐隐渗出了血迹,飞鹰五味杂陈的心里,更是揪的心痛。
方才甄逍遥说了血珠子的毒可以自指甲缝渗进血肉里,现在看来,也过了差不多半个时辰,秋水的毒,是发作了。
眼看就要走进僻岭深处,飞鹰的脚步渐渐缓下,竟有些害怕进入僻岭深处。
那里,有饥肠辘辘的恶狼,将秋水放到那里……
“就放到这里吧。”
雪豹看出了飞鹰的心思,自己也是有些下不了手,放下肩上的麻袋,他小心翼翼地打开了麻袋的封口。
秋水那张渗满血珠的脸,就这么完全暴露在了飞鹰与雪豹的眼底。
“你们……要杀了我吗?”
秋水认得这个地方,她来过无数次了——为南宫子陌处理尸体。
可是没想到,这里今天也要成了她自己的葬身之处了。
“唔……”
身体每分每秒都有血珠冒出,秋水痛得轻轻呻叫,身下的麻袋不知不觉已被染得绯红,“呼……呼……”
“秋水……”
飞鹰欲言又止,他想要问秋水问什么要干这种傻事,想要质问她为什么会变的如此恶毒,可人之将死,质问又有什么意义?
“飞鹰,秋水的毒已经入骨,我们走吧,她活不久的。”
雪豹不忍看着秋水脸上不断坠下的血珠,别过脸去,往后退了几步。
对将死之人补上一刀,而且这个人还是与自己出生入死多年的同伴,他实在办不到。
恐怕王爷也办不到,所以把这件事推给了他俩。
秋水静静地望着眼前踌躇不定的两个男人,良久,沾满鲜血的唇口微张,却只有嗤笑:“呵呵呵呵呵,南宫子陌,你连取走我的性命都不想亲自来,是怕脏了自己的手么,哈哈哈哈……唔……”
“走了。”
再也忍受不住这压抑的气氛,雪豹干脆不再管了,转身便飞身离去,消失在夜幕中。
荒凉僻岭,风萧瑟瑟。
飞鹰抽出腰间的剑,直指秋水眉心,“对不起,秋水……下辈子,不要再痴迷不该爱上的人了。”
咣当……
手中握着的剑,终于还是因为太过颤抖,生生掉了下来。
“秋水?”
重新捡起剑,飞鹰这才发现,血还在不停地从毛孔中渗透出,然而树下的秋水,已经没在痛苦的呻叫,更没了挣扎的迹象。
秋水死死闭着眼睛,夜风浮动在那张面目全非的脸上,安静,却又那么地死不甘心。
其实……秋水不生气的时候,还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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