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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接球投篮手】的激活,接到张月传球后,凌霄感觉从接球到投篮的衔接动作流畅了很多。
似乎是训练过无数次一般,手感柔和了许多。
唰!
与之前相比,凌霄的投篮弧度明显变高,底线三分空心入网。
他的命中率也有了显著提高,之前每个点勉强投中一个,现在已经可以稳定在2-3个左右。
看到凌霄的命中率有了显著提高,张月也信心大增。
投篮这种东西很多时候靠肌肉记忆,经过长年累月的训练,投篮的稳定性才能进一步提高。
可这东西也看天赋,有的人随便练练就能很准。
随着投中的数量不断增加,凌霄感觉自己似乎进入了某种神奇的状态。
他看篮筐,不说篮筐像大海一样大,可也明显感觉篮筐似乎变大了很多。
每一个球似乎都能投进,时间悄然流逝。
在又完成一轮训练后,凌霄才发觉已经到了深夜。
“糟了!”
他立马停下训练,把球还给张月。
“太晚了!
我得回去了,明天见!”
张月接过篮球,一晚上不停的捡球,汗水让头发黏在了脸上,小脸红扑扑的。
“居然已经这么晚了!”
她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已经来到两点。
“好,我也回家了,明天见。”
凌霄轻轻推开房门,李国庆房间的灯已经关上,看来他已经睡下了。
推开房门,凌霄发现自己房间内的桌子上摆着一个鞋盒和一部崭新的手机。
房间不大,鞋盒十分显眼。
鞋盒上是耐克标志性的“勾”
,除此之外就是几个英文:
nikelebronzoo5。
打开鞋盒,里面静静躺着一双红色篮球鞋。
“舅舅不是反对我打球吗?这是怎么回事?”
凌霄正纳闷,才注意到桌上还有一张纸条。
“小霄,勇敢去追求梦想吧!
舅舅永远是你的头号粉丝!”
纸条上就写着这么一句话,没有多么动情的语言,这个中年男人用行动表达着对外甥的支持。
凌霄的脑海里浮现出小时候他抱着自己的画面,那时候的凌霄刚刚学会走路,磕磕绊绊。
不管凌霄是否能听懂,他总是笑着鼓励,“小霄,男子汉要勇敢!”
那时候的他最喜欢用录音机磁带播放郑智化的《水手》,喜欢凑到凌霄面前大声唱:
“总是幻想海洋的尽头有另一个世界,总是以为勇敢的水手是真正的男儿”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怕,至少我们还有梦。”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
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坚硬的胡茬让凌霄特别讨厌,总是嫌弃地推开他的脸。
这一刻,意气风发的青年与胡子拉碴的中年人,两个人的身影再次重叠到一起。
“舅舅”
手指轻轻抚摸鞋面,轻轻念了一句。
手机是一部崭新的白色诺基亚n97,李国庆已经给手机装好电话卡。
这个时间智能手机在美国已经逐渐兴起,只是现在的手机还比较厚。
凌霄迫不及待拨下了张月的电话,想要和她分享喜悦。
“hello,thisisnazhang。”
电话那头传来张月的声音,带着一丝疲惫。
“是我,我舅舅允许我打球了!”
凌霄兴奋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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