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我肯定走不到这一步。 如果要问韦伯完结的感想的话,那就是太长了,真的太长了,韦伯第一次觉得这本书的中后期已经有些超出自己的笔力了,书中的角色太多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变得太过错综复杂,想要把他们之间的故事讲好越来越难了,以至于本书的主角竟然变成了一个背景板的状态。这无疑伤害了本书的可读性,这在成绩上也有体现,这点韦伯应该要吸取教训,企图心是一回事,能力是另一回事,毕竟网文是一个商业作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读者的感受而非作者的想法,不断写出新东西是好事,但步子太大会扯着蛋就不好了。多角色,多pov的写法很容易吃力不讨好,还是要少用。 这也是很多读者抱怨烂尾的缘故,这个韦伯承认。本书应该在更早的时候,比如王文佐平定吐蕃之乱,夺取中央政权之后就完结,他的儿子们的戏份应该...
新书我真是族长已发,大家把推荐投给新书吧!我是简介分割线种族之间并没有真正的残忍和暴虐,有的只不过是一个族群的生存和繁衍。一个陌生的灵魂,带着一方洞天至宝,降临到了这片莽荒大地,成为一座小部族的族长,带领部族执掌一域,从弱小到强大,开始了漫漫征伐路。...
为了挽救莫氏的百年基业她如愿以偿的嫁给了心爱的男人陆恒。而另有所爱的他冷如冰山视她为空气,婚后第三天带着挚爱出国。而她安分守己做着陆家少奶奶,陆氏的员工。一年后,他接手了陆氏集团,却对她百般折磨凌辱,直到他的孩子化成一滩血水,她远走他乡。五年后,她历尽磨难华丽转身,成了当下家喻户晓的知名编剧,高调的和本市豪门胄胃喜结连理,他却砸了他们的婚礼抢了新娘她,说我已经知错改错了,你还要怎么样?他确冷冷的邪笑墨眸深邃地看着她,道咱不闹了,回家!她到底是坚持这场盛大的婚礼还是跟前夫回家?...
身怀绝世武功,医术出神入化!深山里走出的少年救了美女总裁的妹妹,从此成了这对姐妹花的贴身保镖。他是各色美女的福音,是富少纨绔的噩梦,一切黑暗势力的终极克星。他,注定是都市巅峰强者!...
女主在婚礼上逃婚后,在酒吧买醉,在酒吧看到男主长的妖艳便调戏想和其结婚,后两人慢慢开始各种奇葩的追爱模式,且看男主是怎样俘获女主芳心...
美女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尽闪腰。有枭雄忍辱负重,独闯三世荣华。有公子醉卧花丛,赔掉今朝性命。而主角,则率百美夜行,一失足成千古风流人物。PS1逻辑流小说,主角红颜暂定六人。试读三章,便知好坏PS2本书非大种马,百美是指一百名杀人不眨眼的超杀女PS3这是一个乡下土鳖被逼无奈而行侠仗义的半热血故事。...
一滴龙血,一本天书,入魔族,渡冥河,拔剑山,破生死,踏破灵霄,掌御九道。如果宿命就是枷锁,那就打破,即使群山拦在我面前,我也要踩在脚下,傲视这大地,我辈命运,由我不由天!...